天柱县第二中学开展食品安全、鼠害防治 培训工作


发布时间:

2024-06-2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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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学校安排,天柱县第二中学召集全体食堂从业人员于6月29日下午在学校食堂一楼大厅开展了食品安全和鼠害防治培训工作。

首先,学校食堂负责人黄海洋对近期食堂工作进行了总结,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措施,并强调各个工作环节要严格遵守学校食堂各项制度,全体食堂员工要增强责任意识,提升服务质量。

接着,学校总务处副主任刘秀贵组织学习了贵州省市监局发布的《校园餐饮服务场所鼠害防制规范》,强调要严格遵循“预防为主、防制结合、物防优先、环境治理、风险管理”的总体原则,加强环境治理,消除鼠类孳生地和栖息场所,坚持防制并举综合施策、建立健全防鼠设施和优先选用物理防制的具体原则。     

具体培训内容包括:

一、设备设施

一是食堂下水道管壁要完整,管间连接严密;二是通风口、换气窗、排风扇外要安装网眼小于6mm的金属网;三是库房内设置存放架,离地离墙在10cm以上;四是食品操作间入口设置金属材质制作成的挡鼠板,挡鼠板高度常规尺寸为0.6 m,标准厚度为25mm,上部应贴有反光条,门缝隙不大于6mm,木门和门框的下端应使用金属包被,高300mm。

二、环境卫生

一是每天应清理室内外环境垃圾、杂物及食品处理区的食物残渣;二是餐厨废弃物应日产日清,垃圾桶不渗不漏,加盖密闭,离墙放置;三是库房物品应定期移位清扫;四是油污处理池应适时清理;五是下水道应定期疏通清理。

三、防制措施

一是在库房、粗加工、烹饪等重点场所宜采用超声波驱鼠设备进行防鼠驱鼠,超声波驱鼠器功率应在30khz以上;二是餐饮服务场所内不得使用杀鼠剂,应配有鼠夹、鼠笼、粘鼠板等灭鼠设备,并能正确使用;三是餐饮服务场所外应在春秋季各进行 1次常规性灭鼠,发现老鼠的应及时灭鼠。需要化学灭鼠时,学校应委托专业机构实施,专业机构宜使用缓效低毒灭鼠药物,不应使用国家禁用的急性剧毒鼠药。

四、人防措施

一是将鼠害防制工作纳入“日管控、周排查、月调度”重要内容,定时检查食堂所以场所,发现鼠迹应及时采取灭鼠措施;二是在食品加工过程中应检查食物是否受到老鼠污染,重点在原料进货查验、分拣清洗、切配、烹饪、分餐等关键环节检查,一旦发现食物中混入鼠尸、鼠器官、鼠粪或其它被老鼠污染的痕迹,应立即停用,及时查源处理。

最后刘副主任针对常规工作向全体员工提出高要求。

本次培训工作的成功开展,为我校食堂食品安全、鼠害防治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。今后,学校将继续加强食品安全管理,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,确保师生饮食安全,为学生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。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(总务处  供稿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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